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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去年吃过佛手瓜后,我便对它念念不忘。 佛手瓜原产于中美洲、墨西哥和西印度群岛一带,19世纪末才传入中国,如今在我国南方地区多有种植。佛手瓜色泽光亮碧绿如玉,口感清脆营养丰富,既能做菜又能当水果生吃,再加上瓜形如同双手合十,有佛教祝福之意,因而深受人们喜爱。 来自南方的佛手瓜,在菜市场上并不太常见,基本上只能在各大超市的保鲜柜里找到。逛超市的时候,我的视线时常会被那些挺着绿色大肚子的佛手瓜所吸引,它们一个个圆弧饱满,被人用保鲜膜悉心地包裹着,整整齐齐地陈列在果蔬区的冷鲜柜台上。我曾数次捧起它,又数次将其放下,总是犹豫再三最后却不买走掉,因为买回家不知道怎么做。 直到去年的某一天,我终于下定决心买一个尝尝。结果,只吃了一次,我就被它独特的清香完全俘获。 这半年来我试过用佛手瓜炒蛋、炒肉、烙饼,觉得成品的味道清淡不油腻,吃起来脆脆的,很是爽口。据说佛手瓜还可以凉拌着吃,拿来腌咸菜也不错,只是北方的秋冬季节漫长,我还没来得及用它做过冷餐。这两年一直在学煲广式靓汤,最近刚在网上看到一款佛手瓜疏肝汤,准备等家里囤的菜吃完后,就去买一个佛手瓜做来试试。 提到佛手瓜,不知怎的总能令我想到莴笋。或许是因为它们都是绿色食物,又或许因为它们的口感和做法略有相似吧,总之第一次吃佛手瓜的时候,我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春天的莴笋。 记得小时候,一到春夏时节妈妈就特别喜欢买莴笋回家,然后让我过去帮她倒蒜末做凉拌笋丝,偶尔也会把莴笋切片,配上胡萝卜、鸡蛋、木耳一起清炒,这和用佛手瓜做菜是同一个套路。小时候的我并不怎么爱吃莴笋,就像现在我儿子对佛手瓜也不感冒似的。可能人在儿时,味蕾比较丰富,所以更喜欢热烈浓郁有味觉冲击力的食物,清汤寡水的淡口佳肴总是不如红烧肉、粉蒸排骨那般受追捧。可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,人对生活里那些复杂、高深、花里胡哨的东西往往不会再过分追求,即便是最普通的一日三餐,也会觉得菜似乎比肉更好吃一点,而且越是简单清淡的小炒就越觉得回味无穷。 我和妈妈都爱钻研厨艺,乐于将自己围囿在这厨房的小小天地里,把最浓烈的爱注入到最简单的菜肴里,然后端来投喂给亲爱的家人。 想想自己以前错过的佛手瓜,再想想人生里的遗憾实在是太多了。就算我们再有感悟、再关注、再留意,也总会留下一些此前根本注意不到的、终归没有机会再去尝试的东西。更不用提那些自己在人生的某个追求阶段,只顾朝着理想的目标前进,而刻意去忽略和放弃的东西了。 既然总会有遗憾,那便凡事多上上心吧。顺从自己的意愿,想到什么就及时去做,争取少留一点遗憾。想吃佛手瓜就赶快做来吃,想爸爸妈妈了就立刻给他们拨个电话,渴望爱就马上与爱人相聚拥抱,想做最好的自己就早点规划人生然后即刻行动。对于一切的一切,及时表达,及时修习,及时享受,及时自省,不要再犹豫和等待了。因为佛手瓜就在那里。错过了,也会错过清香。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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